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常见问答汇编

申报流程相关 

  1、  省示范企业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2022年10月10日完成系统填报工作,确认无误后将全部佐证按照材料清单分别存储在U盘,文件夹分别以清单的14份材料命名。 

  2、  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否必须先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工作从2019年开始已经停止,各单位可直接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原本已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在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予以加分倾斜。 

  3、  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否必须先通过贯标? 

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要求先通过贯标,但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企业贯标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中,具体评分规则参见本汇编第五部分第1点。 

  4、  申报成功后如何申请相关政府补贴? 

目前省里对本项目没有配套补贴政策(对获得国家示范和优势企业有补贴,国家优势补贴由省局下达经费至各地市局),部分地市区有配套补贴政策,由地市区自行安排,具体申报方式请留意各地市区局官网。 

  5、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有效期多长?是否需要年审? 

省示范长期有效,无需年审、复核,也无需重新申报。 

 

系统填报问题  

  1、  新系统怎么使用?之前的账号还能用吗?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本年度开始使用新系统(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gd-declare.gdippa.com)进行申报,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系统操作说明查阅。

下载:《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2、  系统注册/登录时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系统可自行设置通过手机号码或者邮箱接收验证码和消息,收不到验证码原因主要有:1.手机/邮箱设置了拦截,特别是企业邮箱,可解除拦截设置或更换其他手机/邮箱;

2.手机暂无信号、欠费或停机情况,会收不到验证码;

3.网络通讯异常导致,建议换个时间段尝试。若排除以上三种情况,仍收不到短信,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处理。 

  3、  企业变更了企业名称及登记信息,怎么申请修改? 

目前系统暂时不支持企业自助申请修改企业名称,其他企业基础信息可在系统的“企业基本资料”内自行修改,企业名称修改需发送变更备案文件及新的营业执照到协会邮箱(office@gdippa.com),协会审核之后提交后台进行修改,修改后,企业可按照新修改名称进行登录。 

  4、  企业申报工作人员变更,是否可变更系统登录密码或接收消息的手机和邮箱? 

企业人员变动可在交接工作时,登录本系统,在“企业基本资料”页面修改联系人信息及接收消息的手机/邮箱;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重置密码”进行更改。 

  5、  系统填报是否需要一次性填报完成,能不能暂存数据,后续登录修改并提交? 

系统填报无须一次性完成,系统有自动缓存功能,频率是5分钟一次。建议企业可先下载通知附件1的excel版申报表进行填写,再登录系统填报数据并上传对应版块的证明材料,系统分版块一次填报,换到“下一页”版块就能保存“上一页”版块的填报内容;如需修改可点击“上一页”返回版块进行修改。【注意】提交申报后将无法修改申报数据内容,请检查确认后再提交。 

  6、  系统中不同版块上传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 

系统中是分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和重大成果及加分项五个版块进行填报,结合所在版块填报的具体情况及通知要求的材料,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即可。例如,知识产权创造版块涉及到年度产值、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投入、专利授权情况等,证明材料就应该上传可证明年度产值、投入的审计报告、财务部门出具的清单、台账、票据等,以及证明专利授权情况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附近三年缴费票据)等材料。如对应版块无证明材料上传,可上传带有“本版块无证明材料”字样的文件资料代替。 

其中,营业执照在注册时已经上传,无须重复在版块上传;上年度审计报告可上传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版块;承诺书上传需完成所有版块填报后,根据页面提示下载上传即可。 

  7、  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系统的证明材料跟U盘邮寄的材料都需要按照通知文件中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知识产权创造相关问题  

  1、  如何查询“行业设定值”? 

“行业设定值”根据往年全国及全省情况,再综合今年申报单位情况之后确定数据,不对外发布,暂时无法确定。 

  2、  近三年专利授权情况、发明专利授权量,是否包含PCT授权? 

近三年专利授权情况、发明专利授权量不包含涉外专利授权情况,涉外专利授权情况单独评价。 

  3、  未授权的专利可以算进有效专利数量吗? 

有效专利是指企业掌握的,已经授权并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申请中未授权和已放弃、撤回、驳回、失效的专利皆不算入有效专利数量。企业通过接受转让获得的已授权专利可以算入有效专利数量。接受许可使用的专利,由于只获得专利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因此不应算入有效专利数量。 

  4、  请问“是否充分利用失效、无效专利及他国专利”如何理解?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1)此项是指企业是否经检索分析后,对失效、无效和他国专利进行运用;

(2)此项可以提供相关的检索分析报告、使用说明等。 

  5、  知识产权清单/台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全部的知识产权证书? 

(1)知识产权清单/台账应包括企业申请中和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信息。

(2)建议列明知识产权的申请时间、授权或注册时间、目前的法律状态。

(3)可提供全部或部分的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证书、缴费收据等官方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6、  专利证书和缴费收据、著作权证书、商标证书是彩色扫描件,可以直接用吗? 

还是需要打印出来盖章扫证书、缴费收据等彩色扫描可以不盖章,但知识产权清单需要加盖公章。 

  7、  请问联合申请的专利,即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能算入专利申请量吗? 

多个专利权人,无论是第几专利权人,只要有权利就可以作为自身专利申报本项目。 

  8、  近三年没有商标、软著等申请,可以申报本项目吗? 

首先,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目申报没有硬性条件,因此企业皆可进行申报,由评审专家组结合年度评定规模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标准。

《标准》中对商标、软著申请量没有对应的评价规则,仅对商标、软著的拥有量进行评价。 

  9、  申报表中“利用专利信息优化知识产权产出导向”部分,如果有的话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如果需要,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至少要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建议附上部分检索报告辅助证明。 

 

知识产权运用相关问题  

  1、  专利产品收入能否计算软件著作权产品? 

一般情况下,专利与软著并不等同,因此专利产品收入不包含软著产品收入。但对于软件企业而言,专利数量相对较少,软著数量较多,此条可以放宽,以软著产品收入代替专利产品收入。 

  2、  知识产权投入中的专利申请投入、专利保护投入、专利奖励投入和其他知识产权投入指哪些?相关研发投入是否可计算在内? 

(1)专利申请投入指: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实审费和代理费等;

(2)专利保护投入指:专利保护相关费用,如:诉讼费、法律顾问费、维权监控相关费用等;

(3)专利奖励投入指:对职务专利发明人的奖励投入,并非政府发放的补贴、补助等资金扶持;

(4)其他知识产权投入指:未列入前项的其他知识产权相关费用,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日常经费投入、商标著作权等申请维护费用等。

(5)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的要求,研发投入不等同于知识产权投入,详情请参照标准相关规定。 

  3、  知识产权投入及产出专项审计报告是必须提供的吗?相关票据是否需要全部提供? 

《通知》的材料清单中,每一项所列举出的证明材料皆是择一或多提供即可,并非每一项列出的材料都要全部提供,但要以足够的证明力为限。

企业自行归集清单或台账时,可对应申报表中填写的项,分类整理。归集知识产权产出时,应列明每类产品与专利的对应关系,每类产品每年的销售收入。可同时提交全部或部分合同、发票等票据作辅助证明材料。建议可在清单中列出相关票据号。 

  4、  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是否可以替代知识产权专项审计报告? 

需要视企业情况而定,若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范围与专利产品范围完全等同,则可以代替;若不完全等同,则需另外出具知识产权专项审计报告,或由企业自行归集相关知识产权投入产出台账、清单或明细,没有模板,企业可视自身情况,结合申报表中相关信息整理和归集,需加盖企业公章。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相关问题  

  1、  贯标认证相关得分如何取得?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未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但正在推进该项工作,得5分;需提供与辅导机构签订的辅导合同,或与认证机构签订的认证合同等。

(2)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得10分;需提供贯标认证证书。

(3)加分项要求企业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证书仍然维持有效的;需提供贯标认证证书和监督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2、  制度文件在2019年之前制定的是否不可用?需要提供哪些制度文件? 

(1)制度文件只需要在2019至2021年期间有效并正常使用即可用,且仅需提供最终版本即可。上述期间内已废止的文件不可使用,无需提供。

(2)虽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2〕36号)中仅明确要求需提供“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但在企业填写申报表时,会涉及到其他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同样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因此企业需根据申报表和自身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制度文件。 

  3、  制度发行时盖的是“文件受控章”而不是公章的话可以吗?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2〕36号)的要求,企业提交的规章制度需要以正式发文的形式提交,因此需要有企业公章,可以参考政府发文格式。 

  4、  近三年核心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率如何计算?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核心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培训率为被培训核心人员占核心人员总数的比例。可提供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培训考核结果、培训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5、  请问在电商平台上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能否作为申报材料?如果可以,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目前的指标体系,仅对通过司法或行政手段解决的纠纷作出评价,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纠纷,如果仅经平台调解解决,未进入司法或行政程序,皆不得分。 

  6、  请问公司商标被冒用销售,实际上不是我司的产品。官司还在进行中。算是“近三年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吗? 

冒用注册商标侵权纠纷诉讼案件本身可以纳入本项目评分,但需要在近三年内结案的案件才可纳入本次申报评审范围。 

 

知识产权奖励及加分项相关问题  

  1、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时间要求与科技类荣誉相似,要求是近五年内参与制定的标准才可纳入评分。 

  2、  科技类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不在2019至2021年,就视为无效吗?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的要求:“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企业近五年获得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和近三年获得的省级知识产权奖励”,因此相关证书的颁发时间亦与之对应。 

 

其他问题  

  1、  本项目对营业收入有要求吗?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目对企业规模、营业收入等没有硬性要求,但评分时会结合企业规模、营业收入和行业等进行评价。 

  2、  请问集团公司或者兄弟公司的资料可以用吗? 

数据及证明材料的主体应与申报企业一致,集团公司、兄弟公司资料不能混用。 

  3、  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公司可以申报本项目吗? 

不可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2〕36号),要求申报企业成立满三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企业,部分数据和材料是无法提供的,建议企业暂缓申报本项目,待相关知识产权数量、管理经验等积累一定程度后再行申报。 

  4、  申报材料系统版块和通知清单不同,该怎么整理提交? 

系统按照填写版块,将该部分数据的佐证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档上传。

U盘存储建议按照《通知》中的材料清单,每部分单独一个文件或文件夹。

系统佐证材料和U盘电子材料需保持一致。 

  5、  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但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未完全完成,未变更权利人名称的知识产权能否在申报中使用? 

可以,但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建议企业就相关情况出具一份说明,同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