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变更后费减手续怎么办理?

专利费减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费减的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这四类。减缴条件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或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盈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符合上述条件,提交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可减免85%或70%的费用。专利权是可以许可或者转让的,专利权变更后费减手续怎么办理?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需要先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如果在提出专利申请后再提出费用减缴请求,则需要在费减备案合格后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应由代理机构签章,如为电子申请,应提交电子文件。办理费减的基本流程如下:

专利权变更后费减手续怎么办理?

专利费减在年费一块产生的费用差距尤其明显,特别是对于初创企业而言,费减能省下一大笔费用。年费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加,通常有几个梯度,就发明专利而言,保护期限为20年,那么在第16年就要缴纳每年8000元的费用,费减之后按减免85%或70%的费用计算,只需缴纳1200元或2400元。对专利年费的管理也很重要,如果逾期半年不缴纳年费,专利权就会终止。但是专利权终止后两个月内可以进行恢复,此时需递交恢复请求书和专利权恢复请求费1000元,加上年费和5次的滞纳金。两个月之内不恢复,专利永久失效。因此,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运营服务就成为很多企业的首选,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代理机构会帮助缴纳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