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代理,一批机构被罚、上黑名单!

导语:无资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3家机构被罚;非正常专利代理,29家机构上黑名单。九大类行为属于非正常专利代理,建议企业、机构主动回避。

11月上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机构相关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从重处罚。

近期,各地对非正常专利代理机构的查处情况逐步公布,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四川一机构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罚没104万元,成我国罚款金额最高的一例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案件。最近几天,江苏、上海、广东又有3家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3家机构被罚

 

江苏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XX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4家企业签订合同,接受办理专利申请的委托,自行撰写或提交26件专利申请文件,收取了相关费用,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二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984.01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27984.01元,罚没款合计55968.02元。

上海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3月13日期间,上海XX科技服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承接专利代理业务,为陈XX等181个申请人代理专利申请1138件,收取代理费用2979475元。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当事人获利375800.3元,属于违法所得。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75800.3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罚没款合计75.16万元。

广东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月起,广东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执业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向客户提供专利咨询、整理专利申请文书资料、代为到知识产权局办理申请手续等形式进行专利代理业务共82项,收取费用64250元,扣除上缴官费8730元,违法所得共计55520元。该公司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无资质专利代理的违法行为。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无资质专利代理的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55520元,罚款55520元,合计罚没111040元。

 

29家机构上黑名单

 

除了被罚款的,还有29家机构上了黑名单。

近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红黑榜”,共有29家机构因非正常专利代理等原因上了黑榜,其中,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较大的服务机构20家,近年来被行政处罚的服务机构3家,涉嫌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行为的服务机构6家。

附黑榜名单:

 

注意!九大行为属非正常代理

 

除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外,以下九类也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建议相关企业、机构对照自查,主动规避风险。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内容来源:诺正知产、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市监局、江苏省市监局、广东省市监局、沈阳市市监局

作者:小诺

转载请注明来源,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