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将以人民币标准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宣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人民币标准。

 

即将执行的人民币标准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根据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公布下一年度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原则上维持一年有效,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

 

此外,《通知》明确了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通知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的PCT申请以及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按照既有方式以瑞士法郎标准折算收取相关费用。

 

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内容来源:诺正知产、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小诺